本网讯:2010年2月28亚太企业发展研究院务会议决定:继续吸收行业突出贡献专家一批,要求取得国际国内行业大奖的优秀专业人材,采取自愿报名及推荐相结合方式,院长会议审核.
亚太企业发展研究院院务会议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行业专家,具体要求如下:1.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认同本院理念,遵守本院制度.2.取得国家或国际大奖的行业精英.3.在理论上有一定造诣,学术或科研成果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的专家.4.实业界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企业家.5.政府首长.以上人员可特聘为本院专家.
研究员申报条例
研究员的评审作为对研究人士专业水平的资格认定,关系到本院人才队伍建设与专业水准的整体提升.为实行研究员规范化管理,特制定有关资格评审、聘任工作条例:
申报条件:1、 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,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,能独立完成研究任务或实施具体策划项目2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,优先考虑广告、文化、传播、策划、管理咨询、营销行业。3、 有志于企业发展研究,积极参与研究院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并给予支持的企业家、社会名流。 4、 在各行各业中术有专攻、学有所长的成功人士。5、 所有申报人员无犯罪、 吸毒、歧视等所在国精神道德不良记录
申报程序:
1、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表格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明复印件、个人彩色照片(2寸)四张。论文、专著、策划报告等附件材料。
2、 亚太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会议评审确认。
3、 书面通知评审结果,向通过评审者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及铜牌。
评审政策:
1、研究员的评审分为助理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、研究员三个专业层次。原则上是从低级到高级,但申请者也可根据自身条件破格申报。
2、通过评审者,其资格认定有效期为三年,被聘任者,任期内第二年可申请更高一级的资格评审。
3、三年期满后须办理研究员资格再确认及续聘手续。
专业申报材料: 研究员:公开发表的论文三篇,研究或策划提案两篇,策划个案四篇(至少有三篇已实施)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(自备有权威性证明的材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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